广东省数字技术技能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7日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工作方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深化技工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推动技工教育集团向集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根据《广东省数字技术技能技工教育集团章程》,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运行管理是指广东省数字技术技能技工教育集团理事会对集团的条件要求、管理体制、目标、职能、任务进行界定和明确,并实施检查监督、协调指导、考核评价。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数字技术技能技工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内单位。

第二章  集团条件要求

第四条  集团是以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为宗旨,以数字技术技能相关专业为纽带,以企业和应用型、技术技能型院校为主体,加强行业、企业、学校之间的全方位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实现企业行业与学校共同培养数字技术技能人才。

在集团的工作运行中,行业组织主要在行业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办学方向、专业改革、评价监督等方面指导集团化办学。企业和职业院校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合作方和利益共同体。

第五条  集团的组成。集团实行单位成员理事会制。凡自愿遵守集团管理办法,恪守集团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院校、有较大影响与较强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协会、科研院所和社会信誉较好的社会培训机构等,经申请并经集团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可成为集团理事单位。集团理事单位中职业院校占比为40%,企业、行业组织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占比60%, 实现学校、企业、行业的人才培养培训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使院校办学和企业经营获得双赢。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集团设立理事会,建立精简高效的办事机构,合理设置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执行、协商、调解等运行机制。完善组织章程、工作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七条  集团章程要规定集团的性质、宗旨、政策,集团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及成员发展。成员单位以签订协议或备忘等方式明确技工教育集团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成员之间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稳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关系。

第四章  集团的目标、职能与任务

第八条  集团的发展目标是在集团的领导下,加强数字技术技能相关行业、企业、院校之间的全方位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深度探索数字经济领域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提升集团成员的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教育实践水平,助力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建设,推进技工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政府、行业、企业、院校,为促进国家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九条  集团的基本职能是在行业协会的指导下,搭建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形成学校与企业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和效益,使学校办学和企业经营实现双赢。

第十条  集团的任务:

(1)共搭人才培养平台,支撑区域产业升级      

(2)共设产教融合基地,破解人才“孤岛”难题  

(3)共推技能培养集团,引领树立行业标准      

(4)共建特色新技能学院,互育数字技术英才

(5)共推师资研发中心,聚焦产业数字化发展    

(6)共设大赛集训基地,助力学子蟾宫折桂      

(7)共践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产业“新工匠”  

(8)共申大师工作室,传承推广技术技能      

(9)共搭教学研讨平台,创新技工教育模式

(10)共建新兴产业学院,打造“三智一芯”高地

(11)共享产教评生态链,构建产教利益共同体

(12)共创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13)共拓联合创客空间,促进创新创业教育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考评组织机构。集团成立由理事长任组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副秘书长为成员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团的考评工作。考评的方式方法:

(1)各成员单位自评与互评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相结合。

(2)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相结合。

(3)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第十二条  考评内容及质量要求:

将集团年度工作总体目标分解成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形成集团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根据每项指标确定考评内容和质量标准。

第十三条  参评集团成员单位应认真准备和接受评估,准确真实地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考评工作。

第六章  管理办法修改程序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修改,须常务理事会审议后,经理事会成员单位表决通过。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秘书处。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理事会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试行。